2014年12月26日,四川省质监局同意发布《资阳市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工作标准》等32项区域性地方标准(川质监办函〔2014〕515号)。修改完善后的《资阳市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工作标准》文本由资阳市质监局2014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,2015年4月1日起施行,标志着资阳市近3年探索推行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工作进入了标准化新阶段。
就业是民生之本。随着深化改革步伐加大,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,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问题,关系着企业的诚信,地方的稳定,国家的稳定。2012年7月,资阳市总工会牵头,联合市经信委、市人社局、市司法局(法建办)、市工商局、市工商联、人民银行资阳中心支行6家部门,起草了《资阳市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办法(试行)》,积极探索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监督办法。
2013年1月,资阳市7家部门联合成立了市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委员会,市委分管领导担任主任,市政府联系领导担任副主任,7家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,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,在全市探索推行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工作。2013年3月,《资阳市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办法(试行)》在全国总工会《工会工作通讯》上全文刊载。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,资阳市开展了第一次集中评价活动,共计评出诚信单位451家、不诚信单位1家,在资阳日报上进行了公示,在工商红盾网、市总工会网站上进行了公示,将不诚信企业信息纳入了银行征信系统。2014年7月,四川省人大内司委、省总工会《四川省工会劳动法律法规监督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调研组到资阳市调研,拟将这项制度纳入条例内容,成为地方创新举措之一。
2014年6月,资阳市质监局将制定《资阳市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工作标准》列入本年度计划。2014年9月,资阳市总工会有关同志到内江市总工会专题学习了制定《内江市工资集体协商等级评价工作标准》先进经验;同时,通过相关资料认真学习了泸州市工会工作“三化一评价”先进经验。2014年10月16日,《资阳市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工作标准(送审稿)》通过专家组评审,提交市质监局上报省质监局按程序颁布实施。2014年12月26日,省质监局经过征求省总工会修改意见后,同意有关市(州)质监局按照程序发布《资阳市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工作标准》等32项区域性地方标准。
资阳市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工作进行标准化设计,就是结合本地区劳动关系实际,把劳资双方提出最需要落实到位的劳动法律法规条文进行筛选,整合成为一个系统性的量化评价标准,作为全市用人单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共同遵循。发布实施《资阳市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工作标准》只是一个阶段性成果,今后实施过程中还需要不断修订完善,更好地适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、服务依法治市的需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