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至县总工会着重建立和完善“五项合作机制”,推动工会社会化管理:一是“双方联动”机制。即完善维权 “双方联动”机制。协调司法部门,在全县为全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,为31名受害职工获得赔偿213.6万元。二是“三方协商”机制。建立了由县人社局、县经信局、县总工会组成的“三方协商”机制,定期召开会议,就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事项进行协商,着重抓好工资集体协商,目前全县签订和续签合同283份。三是 “四方考核”机制。即完善工会督查“四方考核”机制。采取由县委督查室、政府督查室、县委组织部和总工会四部门组成的联合考核组对全县各乡镇、系统工会工作进行年度全面考核,累计考核部门(单位)40余个。四“多方合作”机制。即完善帮扶济困“多方合作”机制。县总工会积极与县民政局、县惠民帮扶中心、县残联和县教育局等联合,将工会的“小帮扶”融入到社会的 “大帮扶”格局中,对455名困难职工子女进行救助,救助金438050元。